旧社会,土地大多集中在地主、富农手中,绝大多数农民自种几亩薄地,或租种地主家的地,长期过着食不饱腹、衣不遮体的苦难生活。据山东省高唐县志(年版)记载,解放前地主、富农将土地租给缺地的农民耕种,分为活租制和死租制。
“死租”制,又叫“包租”制,这是高唐一带较普遍的租佃形式。它规定佃户每亩每年给东家多少钱或实物,颗粒不收,佃户也要按时足额交租。“活租”制,又叫“分租”制,是租佃双方根据土地质量确定收获比例,主要有以下租佃形式:东家只出土地,佃户负责从耕种到粮食入仓前全过程的投入与管理,收获对半分成,称“平份子”;收获二、八分成,地主吃大头,称“二八份子”;有的按三、七分成,称“三七份子”。麦秋两季打、晒粮食,地主管家监督。交租后,佃户还要宴请地主,表示对地主“恩赐”的谢意。逢年、节及地主家婚丧,佃户要送礼、应差。平时不断给地主服无偿劳役。就全国而言,那时佃农大多不计算活劳动投入。据年在红军中任财政部长的邓子恢对苏区的调查,“每担谷子并肥料要做7天的人工,以每天1毛钱工钱1毛钱伙食计算,每担谷子要1元4角钱成本,而卖出价还不到1元,农民每担谷子蚀本5~6毛钱;而到了青黄不接之秋,佃农借粮又吃了贵米之亏(即普遍比收获时贵2~3倍)。下表列出的佃农收入与支出数据,大多数佃农的收入是负值,主要在于支出,特别是占较大比例的生活支出。资料来源:
①徐方千“宜兴农民状况”,《东方杂志》24卷26期。
②谢敏道“江苏省邳县、启东、常熟、盐城四县农民耕种成本计算”,《中国经济》1卷8期;顾猛“崩溃过程中之河北农村”《中国经济》1卷4期。
③李惠风“江苏铜山县的农民生活”,《中国农村》1卷1期。甲按麦价最贵年估计,乙按麦价最低年估计。
④《中国经济年鉴》年第七章页。
⑤吕平登《四川农村经济》第~页。
⑥《经济周讯》84期。
⑦千家驹等《广西经济概况》。
以上转引自严中平等《中国近代经济史统计资料选辑》第页。
我国小农经济的特征是不把自己的劳动投入计算成本,因此,在非农就业的机会成本较高的条件下,农民仍然会维持农业生产。但遇到粮食欠收,农民生活就难以为继。栏目介绍农业在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中占有极重要的地位,年元月25日,党中央制定并通过了新中国第一个农业中长期发展规划——《一九五六年到一九六七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草案)》。为了让两岸网友更好了解党重视解决“三农”问题走过的百年历程、取得的辉煌成就、积累的宝贵经验,“京彩台湾”连载由鲁聊高杨团队采写的《百年伟业谱“三农”华章》百篇系列文章,从字里行间对比新旧社会农民生活,感受百年来农业、农村及农民生活发生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