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生
简
章
根据《关于印发〈徐州市铜山区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铜教〔〕77号)文件精神,徐州市义务教育阳光招生系统将进一步规范与简化招生流程,加快审核进度,实现“互联网+招生”一站式便民服务;同时基于系统与市大数据(户籍、房产、社保、居住证等信息)系统的数据整合与共享,精准获取学生和家长的基本信息,实现招生工作的智能化管理,提升政府社会公共服务能力,全面推行全市“阳光招生”工作。现将我校招收一年级新生的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1.父母或其他合法监护人具有本施教区合法房产、户籍并实际居住,年满6周岁(年8月31日前出生),且尚未入学的适龄儿童;
2.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持有居住证并实际居住在学校施教区内,能出具相关经商或务工证明材料,符合入学条件的;
3.本施教区残疾儿童入学:视障、听障及智障儿童,以及存在自理能力、学习能力的中重度障碍的特殊儿童(含自闭、脑瘫等类型),原则上到铜山区特殊教育中心申请入学。
二、施教区范围
湘江路以北,欣欣路以南,北京路以东,京沪铁路以西(铜山办事处辖区内)。含汉府雅园、福泽园、盛世年华、万科新都会等小区。
三、施教区确认办法
●1.学生法定监护人有房产的
(1)学生监护人户籍、房产证与实际居住地三者一致的,按学生监护人的房产所在施教区,凭房产证确定入学资格。
(2)学生监护人有多处房产的,按监护人户籍落户的房产所在施教区,凭房产证确定入学资格。
(3)学生监护人原房产已拆迁,异地安置但未取得房产证的,按安置地房产所在施教区,凭拆迁安置协议,确定入学资格。
(4)学生父母离异的,按抚养权归属方的房产所在的施教区,凭房产证确定入学资格。
●2.学生法定监护人无房产的
(1)学生户籍随父(母)户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在一起且从未迁移过,并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所在的房产内实际常住,学生父母双方均未有其他住房,持房管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按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所在地的施教区确定入学的公办学校。
(2)学生监护人原房产已拆迁,货币补偿、确未购房的,按学生家庭的户籍所在地施教区,凭拆迁协议和无房产证明确定入学的公办学校。
●3.其他特殊情况
学生的户籍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且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常住,其父母双方均为不在本地的现役军人(含武警)及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按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所在施教区,凭房产证确定入学的公办学校。
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施教区内每一套合法固定住房,每六年内只能安排一名学生入学,同一家庭的多子女入学不受此限制。
四、外来经商务工人员
随迁子女入学办法
符合条件的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自愿选择民办学校或实际居住地所在施教区的公办学校。施教区公办学校因学额限制无法全部接收的,优先安排证件齐全、有铜山区社保缴纳证明、工作和居住时间长的随迁子女入学,其余由教育局在区域内学校统筹安排。
五、引进高层次人才
及相关优抚对象子女入学
经评审认定引进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的适龄子女在我区接受义务教育的,按照市委、市政府《徐州市“”引才工程实施方案》(徐委发〔〕15号)相关文件安排入学。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和驰援湖北医务人员子女等优抚对象,按照相关要求落实政策。
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必须于6月25日前分别向市人才办、徐州军分区、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卫健委等有关单位(部门)提交申请及证明材料,由有关单位(部门)审核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后,交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因个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提交申请及有关材料,或未经有关单位(部门)审核认定并公示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报名材料
●1.我校施教区适龄儿童现场报名或现场审核时须持材料:
(1)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
(2)家庭户口簿;
(3)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
(4)其他相关材料。
●2.我校施教区内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现场报名或现场审核时须持材料:
(1)父母的居住证(一年以上)、身份证;
(2)家庭户口簿;
(3)铜山社保卡,务工人员出具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用工期已满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
(4)在现居住地居住不少于一年的证明(已购房产的出具房产证、租房居住的出具租赁合同和租住房屋的房产证、居委会证明)。
●3.我校施教区内外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现场报名或现场审核时须持材料:
(1)父母的居住证(一年以上)、身份证;
(2)家庭户口簿;
(3)父母在铜山区经商务工证明(经商人员出具经营期已满一年以上的工商营业执照);
(4)在现居住地居住不少于一年的证明(已购房产的出具房产证、租房居住的出具租赁合同和租住房屋的房产证、居委会证明)。
重要提醒
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1份。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包括带章页、户主页、报名儿童页共三页,如户主不是父母,还要复印父母户口主页和父母页;房产证原件、复印件;父母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七、报名时间及安排
●报名时间:7月1日—3日
(1)7月1日—7月2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施教区户籍和房产两证齐全报名
(2)7月3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
只满足一项条件(有施教区户籍或施教区房证)
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注:本次报名到所施教区学校现场报名、审核,家长无需自行登录阳光招生平台进行操作,由学校统一现场审核登录。
●7月5—7日对报名学生进行线上及线下资格审查。
7月8日公布录取名单,7月8日家长可以通过电脑PC端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