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6月25日,铜山县利国钢铁有限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作出()苏破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铜山县利国钢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经公开竞选管理人,江苏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为中标机构。
管理人在接受指定后,在铜山法院的监督和指导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全面开展该项目的破产清算工作。共家债权人申报了债权,债权申报金额64亿元。
年10月10日上午10点,铜山县利国钢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在铜山区人民法院召开,债权人代表、职工代表、债务人代表、管理人共余人参加了会议。
管理人向债权人会议做了阶段性工作成果、财产初步调查结果、债权申报与初步审查情况的工作汇报,提交了财产管理方案、财产变价方案、财产分配方案供债权人审查表决,会议高票通过了财产管理方案、财产变价方案和财产分配方案的表决。
下一步管理人将根据债权人会议通过的三个方案和法院的指导要求,重点开展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继续完成债权审查和复核工作;二、及时完成职工债权的调查和统计工作;三、继续做好利国钢铁公司财产调查工作,遵照审议通过的财产管理方案,切实做好财产管理工作;四、及时进行资产处置。
本次债权人会议的顺利召开和方案的高票通过,离不开法院的正确监督和指导,离不开债权人的理解和支持,离不开管理人各位同仁的通力合作,离不开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也离不开强大的专业团队的辛勤工作。
在以后的破产清算专业领域,法德东恒律师将以专注敬业的精神、勤勉尽职的工作为破产清算企业及债权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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