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一中年高一招生简章
根据宿州市教育体育局《关于下达年普通招生计划的通知》以及《宿州市年中招网上志愿填报及高中阶段录取实施细则》,特制定灵璧一中年高一招生简章。
一、招生人数:
总人数人。其中人为统招和定向指标,52人为国际班指标。
二、招生批次:
年我校高一志愿填报共设置两个批次:统招批次和自主录取批次(国际班)。
三、志愿填报:
1.志愿填报时间:宿州市年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各批次志愿通过网络一次性填报,填报时间定为:7月7日-7月10日。广大考生根据各自初中学校安排确定。
2.志愿填报方法:报考我校的考生,填报“自主招生批次”时,考生在《宿州市年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录取网上志愿预填表(正面)》在“提前批”“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栏目中填报灵璧一中国际班;填报“统招批次”时,在“省示范高中(统招、定向)”栏目中填报灵璧一中。
如下图所示:
宿州市年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录取网上志愿预填表(正面)
考生基本信息
姓名
中考准考号
2
1
3
2
2
提前批
定向培养乡村教师
学校代码
学校名称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普通高中自主招生
学校代码
学校名称
计划名称
灵璧县第一中学
国际班
省示范高中(统招、定向)
学校代码
学校名称
灵璧县第一中学
四、录取办法
1.录取原则和条件
(1)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坚持“尊重志愿、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学校招生计划、考生志愿、总成绩排名位次、综合素质评价等级由择优录取。考生一旦被录取后,不能再参加后续批次的录取。
(2)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省示范高中招生录取的必要条件。综合素质评价5个维度中应具有1个A、2个B、2个C(不得有D)或以上等级方能录取省示范高中。
2.录取顺序及办法
先录取省示范高中(统招、定向)批次,再录取国际班。
省示范高中(统招、定向)批次首先由宿州市教育体育局统一录取。
统招计划:市中招办将符合招生录取原则和条件的应、历届考生,根据考生所填志愿、中考总成绩排名位次,按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进行录取,额满为止,但不得低于县区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其中省示范高中录取历届生,须在统招分数线上提高20分,总比例不得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5%,完成计划数所达到的分数即为各招生学校统招录取最低分数线。
定向计划:市中招办将符合招生录取原则、条件及定向指标分配原则的应届考生,根据考生所填志愿、中考总成绩排名位次,按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进行录取,额满为止,但不得低于县区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2)“提前批”“普通高中自主招生”灵璧一中国际班由灵璧一中按照预录取名单中考生的分数从高到低录取。(预录取名单由市教体局按照学生填报志愿情况提供,因此必须先填报国际班志愿,才有可能被预录取)
温馨提示:由于先录取省示范高中(统招、定向)批次,后录取国际班,所以高分考生填报国际班不影响省示范(统招、定向)的录取。如果不填报国际班,则不能被国际班录取。
五、通知书发放
各批次录取结束后,由市教体局统一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学费标准
按省价格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规定标准执行。
七、资助政策
学校建立“资助中心”,资助政策按照国家、安徽省和学校有关政策执行。
八、招生咨询
魏老师马老师
时老师办公室
灵璧一中
.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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