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万荣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在开展整治交通违法行为行动中,查获一起驾驶证在暂扣期间仍驾驶无牌摩托车的重大违法行为。
当晚23时50分许,荣河中队民警在汇源街巡逻。一辆无牌的二轮摩托车驶入民警视线,民警将该车拦截并请驾驶人出示行驶证与驾驶证,薛某某一开始称驾驶证放在家中,一会又称驾驶证落在朋友家。随后,民警对其身份进行核实,发现薛某某驾驶证为暂扣状态,驾驶人薛某某在驾驶证暂扣期间仍驾驶无牌摩托车的违法行为属实。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法对驾驶员薛某某在驾驶证暂扣期间仍驾驶无牌摩托车的重大违法行为作出记18分罚款元的处罚。
万荣交警提醒
驾驶人在驾驶证被吊销、暂扣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等同于无证驾驶,除了将受到罚款及拘留的处罚外,如果驾驶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将拒绝赔付;如果发生致人重伤事故,负主要责任以上的,将因此被追究刑事责任;个人财产受到巨大损失、人生自由受到限制,这样的行为实在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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