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荣县经济适用住房管理领导组
公告
万经房字()2号
为了切实解决我县失地农民的住房困难问题,根据县政府会议精神,现将我县年经济适用住房二次申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时间:
年4月29日至年5月20日
二、申报地点:
万荣县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受理大厅
三、申报房源:
“恒泰花苑”小区三期经济适用住房
四、申报条件:
1.解店镇北解村、南解村、西解村、新城村、北牛池村、北薛朝村、北张户村、芦邑村、南张户村、七庄村、太贾村、西贾村的失地农民;
2.县城无商品住房的家庭。
五、需提交的申报材料:
1.《万荣县解店镇年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
2.家庭户口本和成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婚姻情况证明材料;
4.申请人授权审核机构查询、核实、公示其申报信息的授权书;
5.本人申报信息均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愿承担一切后果的承诺书。
六、领表要求:
出示申请人的申请书、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
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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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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