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荣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宣传栏
一、什么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互助共济制度,旨在帮助农民抵御重大疾病风险,提高农民健康水平。
二、参合农民有什么权利和义务
(一)参合农民享受的权利
1、常住农业户口人员享有自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权利。
2、在就诊时可以按照有关规定自由选择优质、价廉、方便、安全的定点医疗机构。
3、依法享有获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关规定政策的知晓权。
4、按《新农合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因病就诊后,享有获得补偿的权利。
5、对经办机构、定点医疗机构违反《新农合实施办法》的行为和定点医疗机构的服务质量、服务态度有监督举报的权利。
(二)参合农民应尽的义务
1、应遵守《新农合实施办法》规定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相关规定。
2、参加合作医疗应以户为单位参加,做到“户不漏人”。
3、因病就诊时,必须向定点医疗机构提交本人《合作医疗证》、《身份证》或《户口薄》以及相关资料。
4、办理补偿手续时,必须提交完整的住院资料及参合身份证明。
5、按时足额缴纳个人合作医疗资金。
6、妥善保管《合作医疗证》,不得转借或涂改,如有遗失,应及时向发证机关申请补发。
三、年合作医疗基金筹资标准是多少
年合作医疗基金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元,其中个人交90元,各级财政补助元。
四、报销计算公式
实际补偿金额=(总医药费—自费部分—起付费)×医院补偿比例(单病种限付费、重大疾病限额付费按相关政策执行)。
五、门诊补偿
门诊统筹基金由可结转资金和按比例补偿资金组成。可结转资金当年没人提取60元,用于乡村两级定点医疗机构的门诊常见病、多发病(即普通门诊)、一般诊疗费用和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的住院诊治(自付部分);该资金不设起付线及补偿比,以户为单位支出完为止,当年未用或结余,可转入下年度使用;以户为单位下年度不参合者,结转资金归零。按比例补偿资金按每人30元提取,用于特殊病种大额门诊。
六、年参合农民就医补偿封顶线
参合农民当年就医费用累计补偿不超过20万元(享用重大疾病医疗保障的患者,补偿费用不计入当年封顶线计算基数);与大病保险叠加,参合农民当年住院补偿最高支付限额达60万元。
七、年各级各类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及补偿比例
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补偿比例按医疗机构评审级别分类设定,具体见下表:
医疗
机构
乡镇卫生院及社区服务中心
县级
市级
省级(包括省民营、省内外地方)
省外
三甲以下
三甲
起付线
1
补偿比
85%
75%
65%
60%
55%
50%
单位:元、%
注:市域内民营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补偿比例按信用等级标准执行。
八、住院分娩怎么补偿
参合孕妇住院正常分娩,实行定额补偿,乡镇卫生院元/人,医院(医院)/人。剖腹产按住院补偿标准执行。
九、新生儿、婴儿补偿
患儿实际年龄≤14医院任一科室住院比照同级医疗机构起付线减半执行。错过缴费期的婴儿(年10月1日以后)住院时享受参合父母或母亲起付线、补偿比,与父亲或母亲合计一个封顶线。
十、参合农民医院住院可以直报呢?
从5月1日起,参合农民在省城10医院住院,出院时即可享受医药费用即时结报,个人只需承担自付部分,新农合补医院直接医院(10所)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
(温馨提示:实行省级直报患者,需有县级新农合经办机构签署意见的转诊单)
十一、分级转诊的好处是什么呢?
年实行分级转诊治疗,医院“人满为患”的治疗压力;有利于合理分流病源,医院治疗现象;有利于提高参合农民的住院实际补偿比例,减轻参合农民的经济负担。
十二、大病商业保险年内累计补偿的起付线是多少?
年大病商业保险,单次补偿起付为1万元,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40万元;单次住院合规医疗费用未超过起付线,但年内经多次住院且累计超过5万元以上的部分,在结算年末按照55%比例补偿,给予一次性赔付。
十三、合作医疗不予补偿的项目和范围有哪些?
(一)参合人员到悱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发生的医疗费用。
(二)非本院辅助检查费用。
(三)工伤、医疗、交通事故、打架斗殴、自杀自残、吸毒酗酒及犯罪行为等发生的医疗费用。
(四)近视眼矫正手术、气功疗法、音乐疗法、保健性营养疗法、磁盘等费用。
(五)输血(危急及血液病除外)、人类器官源或组织源及获取器官源、组织源的相关手术等费用。
(六)各种美容、健美项目、矫正手术费用。
(七)义眼、义肢、义耳、义颌、验光配镜、助听器等康复性器具费用。
(八)减肥、增高、增胖等费用。
(九)保健、按摩、检查和治疗器械费用。《山西省新农合药物目录》、《山西省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山西省特殊医用材料价格管理目录》之外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费用。
《新农合实施方案》中规定的其它不予补偿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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