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文化厅关于公示第五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名单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和《山西省文化厅关于申报第五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文化厅组织了第五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推荐评审工作。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家小组和评审委员会按照评审方案,对个申报项目进行了评审,经小组初评,专家委员会集体审议,共推荐出个项目(包含扩展项目)拟列入我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现将“第五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20天(截止日期6月15日),如有异议,请向山西省文化厅非遗处反映,我们将严格由专家评审委员会认真落实、负责解释。
异议受理单位:山西省文化厅非遗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