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隶属江苏省苏州市,位于苏州市城东,年2月经国务院批准设立,行政区划面积平方公里,是中国和新加坡两国政府间的重要合作项目,在商务部公布的国家级经开区综合考评中连续五年位列第一,被誉为“中国改革开放的重要窗口”和“国际合作的成功范例”。
近年来,苏州工业园区坚持政府主导,按照以人为本、健康优先、分级服务、均衡优质的原则,不断加大对公立医疗机构的投入,积极打造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匹配的现代化公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苏州工业园区设立4医院及7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有唯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跨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斜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车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胜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娄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及金鸡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院拥有1.5T核磁共振、螺旋CT、DR、CR影像系统、数字胃肠机、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以及内窥电子胃镜、腹腔镜等大中型医疗设备,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均建立了密切的合作关系。随着医疗卫生体系的不断完善,苏州工业园区居民享受到全方位、全周期的卫生健康服务将越来越便捷、优质。
为了更好地推进园区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年园区公立医疗机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1.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年苏州工业园区公立医疗机构人员招聘岗位表》(附件1)。
2.人员待遇:录用人员实行企业化管理,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福利待遇。符合高层次卫生人才引进条件的带头人予以纳入事业编制。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含港澳台居民和拥有外国永居证的人员),无犯罪记录,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具体任职资格条件。
4.年龄基本要求:不超过35周岁(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表中的说明为准(30周岁及以下指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岗位表招聘对象中的“年毕业生”,指年普通高校毕业并可在正式录用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和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年国内毕业生可报考符合招聘条件的招聘岗位,在报名时须提供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且须于正式录用前提供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和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尚未办理就业派遣手续、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可应聘面向年毕业生岗位。获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完成认证方可报考。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年毕业生;②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7.报考人员须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回避的规定。
8.招聘岗位其他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止年6月30日前,在各类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累计工作经历。具体工作经历认定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清单为依据。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用邮件报名方式。应聘人员按要求将报名材料发送电子邮件至应聘单位相应邮箱。每人限报一家单位的一个岗位,不可多投。
报名邮件发送要求:以“姓名+应聘单位+应聘岗位”为邮件主题,报名表作为附件1,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年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相关资格证书及职称证书等其他相关资料扫描成一个PDF作为附件2。
2.报名截止时间:年7月31日。
3.报考人员发送报名邮件后,3个工作日后可至邮箱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视为网上报名成功。
4.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再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报考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的信息,按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信息。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因身份证不一致而造成不能如期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四、现场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请及时